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1〕51号)的文件精神,我院于2021年10月8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21〕49号),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
根据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系(院)审查评选推荐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院)推荐人选材料并审核通过,拟向贵州省教育厅推荐吴堂凯等494名学生(名单见附件)作为2021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到学院资助中心,联系人:杨娟老师,联系电话:13765019608。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