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于2022年3月30日下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毕业生下基层就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22〕12号),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下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通过原毕业生班主任、所在系部多方联系,通过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政策宣传,资助中心按政策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对毕业生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蒋侦莉等12名同学(名单见附件)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2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最终审核结果,以贵州省教育厅公示为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7650196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