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21〕36号),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贵州师范大学“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系部审查评选推荐并公示,共认定1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核,最终认定137名同学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1),3名同学因资料审核不合格不予通过(名单见附件2)。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杨娟老师,联系电话:13765019608。
特此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