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教学环节中由于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出现的过失或过错,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教学计划内规定的所有教学活动,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顶岗实习及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等。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第四条 教学事故依据其发生的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3个等级:三级教学事故(一般),二级教学事故(严重),一级教学事故(重大)。
第五条 三级教学事故认定标准
(一)无正当理由,在教学活动中迟到、早退、擅自离开教学岗位、或者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10分钟以内。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学资料(授课计划、教案首页等),并根据教学计划,未完成超过实际进度四周及以上的教案(含课件)制作。
(三)备课不充分,出现教学内容错误,一学期在2次以内(含2次)。
(四)不按要求维护课堂纪律,造成课堂秩序混乱,影响教学。
(五)教师上课衣冠不整或在非特殊教学环境下穿着背心或拖鞋等不得体服装上课。
(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教学时间或地点。
(七)教师批改作业的数量未达规定数量要求(一学期4次或者16学时/次)。
(八)试题出现错误,虽能现场改正,但却不得不延长考试时间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
(九)同生源、同课程、同考试形式,期末总评成绩明显畸形(不及格率超过30%,成绩优良率<5%或>50%)。
(十)未按学校有关规定命题、制定评分标准或进行试卷分析;或者误判、漏判试卷造成不良影响,致使超过10%的试卷成绩与实际成绩不符,或者成绩登载缺失,且未主动纠正。
(十一)成绩评定时,分数核算错误造成登分误差10分以内。
(十二)无正当理由,对报出后的成绩作修改。
(十三)实验实训报告不批改,实验实训成绩不按规定要求评定。
(十四)学生实习实践中,指导教师不负责任,对学生放任自流。
(十五)在教学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十六)其他由于责任人的原因,对教学造成不良后果的言论或行为。
第六条 二级教学事故认定标准
(一)无正当理由,在教学活动中迟到、早退、擅自离开教学岗位、或者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
(二)未经学院批准,擅自更改课程名称与讲课内容,擅自变动课程标准或不按课程标准要求组织教学。
(三)未经批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请他人代课。
(四)教师酒后上课,因专业教学需要品酒的除外。
(五)试题出现严重错误,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六)向学生泄露试题内容或组织、纵容学生作弊。
(七)擅自请他人代替监考、监考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到场监考或监考过程中擅离岗位或未按监考要求履行职责,致使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八)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未及时纠正、处理或隐瞒不报。
(九)因未及时清点试(答)卷、未妥善保管试(答)卷或成绩单等原因,造成学生试(答)卷、成绩单遗漏或遗失且无法弥补。
(十)批阅试卷随意给分,私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造成恶劣影响。
(十一)在教学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万元(含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学生受伤。
(十二)其他由于责任人的原因,对教学造成严重后果的言论或行为。
第七条 一级教学事故认定标准
(一)教学活动中出现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出现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的言行。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相关规定的。
(三)违反《贝博betball官方平台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规定的禁行行为的。
(四)无故拒绝承担教学任务(含授课、监考、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及其他教学相关任务),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在教学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学生受伤严重,必须住院治疗。
(六)其他由于责任人的原因,后果十分严重、情节和影响极为恶劣的言论或行为。
第三章 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八条 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一)教学检查管理人员、师生发现教学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向教务处进行报告,教务处进行初步了解、记录后通知责任人所在系部(院)进行调查核实。
(二)收到教学事故报告的系部(院)应进行调查核实,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事故事实报告和处理建议。
(三)教务处调查核实后,根据规定进行事故认定,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按相应处理权限办理处理事宜。处理决定以学院名义统一编号下文。
第九条 认定与处理机构
(一)学院成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实训中心、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以及各系部(院)主要负责人。
(二)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十条 教学事故认定流程
(一)一级教学事故认定流程:系部(院)或部门提出,教务处核实并提出认定意见,提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审议核准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决定。
(二)二级教学事故认定流程:系部(院)或部门提出,教务处核实并提出认定意见,提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审议核准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二)三级教学事故认定流程:系部(院)或部门提出,教务处核实并提出认定意见,提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情况的,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可在责任人所在系部(院)的协助下直接进行调查:
(一)可能构成一级和二级教学事故的。
(二)事故涉及多个部门的。
(三)责任人所在系部(院)补充调查后仍事实不清或关键证明材料不足的。
(四)责任人所在系部(院)被举报在调查中有偏袒、造假行为的。
(五)其它不宜由责任人所在系部(院)单独调查的。
第四章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二条 教学事故处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教育为目的的原则。教学事故一经认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给予事故责任人以相应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三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责任人1年内评优评先推荐资格。
第十四条 二级教学事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取消责任人1年内评优评先推荐资格,扣发当年30%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1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1年内不能晋升岗位等级。
第十五条 一级教学事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取消责任人1年内评优评先推荐资格,扣发当年100%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2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内不能晋升岗位等级。
第十六条 凡在一年内发生两次教学事故者,其第二次教学事故作升级处理。
第十七条 处理决定以学院文件统一印发,教学事故的处理结果应由责任人所在系部(院)或部门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同时责任人所在系部(院)或部门、教务处、教师工作处同时存档备案。
第五章 教学事故的申诉与复议
第十八条 学院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复议委员会,复议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办公室、工会、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学生处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负责受理申诉和对申诉进行复议,其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十九条 事故责任人对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异议的,应在接到《贝博betball官方平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学事故复议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接到申诉书后,教学事故复议委员会应认真调查核实。
(一)对于三级教学事故,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复议意见通知事故责任人及所属系部(院)或部门。
(二)对于二级教学事故的复议意见,需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议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对于一级教学事故的复议意见,需提请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党委会审议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贝博betball官方平台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黔轻职院〔2017〕2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贝博betball官方平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单
附件 贝博betball官方平台
教学事故及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单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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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所在系部(院)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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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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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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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详情: 年 月 日 |
责任人所在系部(院)或部门核实情况(另附详细情况说明材料等)及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名: (各系部、院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及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核准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院长办公会审批意见(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四份,教务处、人事处、事故责任人所属系部(院)或部门、事故
责任人各执一份。
贝博betball官方平台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